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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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事实婚姻只说,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都是同居。
但是94年以前就存在实质婚姻关系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是什么情况属于事实婚姻问题的解答。
您好,查询婚姻档案应当由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实婚姻如何构成的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之后开始的“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属于同居关系。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且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 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与经登记的婚姻相同,离婚的方式也相同。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于是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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