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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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该怎么样样才算已夫妻名义同居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
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其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女双方自主自愿结婚的,必须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是违法有害的。然后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民事制裁。考虑到民间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不是故意违法者甚多,最高人民在就此类婚姻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认为,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对于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则按非法同居对待,不承认其为事实婚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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