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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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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谢* 四川-南充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7.02 17:46:47 332人阅读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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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某些犯罪分子往往冒充军人采用恫吓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这种犯罪往往和本罪很相像。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1、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俱,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022-07-02 17:48:4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犯罪的目的不同。
抢劫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抢劫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2、侵害的客体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及其正常活动;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3、构成犯罪的数额限制的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没有数额的要求,因为这种犯罪不一定表现为财物,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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