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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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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汇款地法院可不可以立案

王** 广西-崇左市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07.03 11:10:39 365人阅读

合同诈骗汇款地法院可不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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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合同诈骗汇款地法院可以立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行为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2-07-03 11:11:39 回复

其实关于涉案金额1000万外汇的立案原因如下:金额多少都可以报警,超过2000还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诈骗罪的定案标准是5000.但公安机关只要存在诈骗行为都可以立安。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000元至4000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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