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广东省河源市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 一、丧葬补助金按河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r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rr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r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r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60岁以下
按照规定,农村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取,城市居民也是退休年龄以后才开始领取。如果在此之前人去世了,存储在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是可以按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的。而我们常说的农村养老保险,它分为两部分,其中有一部分属于基础养老金,包括了政府补贴款,这一部分是不可以继承的。总的来说,个人交的钱是可以合法继承的,如果无人继承也要用于发丧,不能私人随意领用。
二、60岁~60岁以后139个月
这里换算一下也就是到71岁零3个月。按照规定个人交的养老金是在139个月内发完,139个月以后发的养老金是由政府补贴发放的。如果在这期间去世了,个人交的养老金部分可以合法继承,但是无法继承全部,所交养老金的总额减去在世时已经领取的养老金,剩下的才是可以继承的金额。
三、139个月以后
在71岁零三个月以后去世的老人,因个人养老账户里已经没有余额了,其超过139个月所领的养老金都是政府出资发放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继承的条件的。
以上是对死亡后城乡居民养老金如何处理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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