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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

徐* 四川-阿坝 死刑辩护咨询 2022.07.12 10:37:39 491人阅读

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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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可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2-07-12 10:38:39 回复

《刑法》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年期满。二年缓期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当然应视为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尚未裁定减刑以前又犯新罪的,不能视为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对这种罪犯,应依照刑法第四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减刑,然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作出判决,并按照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新罪判处死刑的,才能执行死刑。对死缓犯的减刑,应严格依法办事。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以后,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及时依法减刑。今后应切实抓紧关于死缓期满依法减刑的工作,务必避免二年期满后,迟迟不依法裁定减刑的情况发生。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因此死缓不能适用于假释。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⒈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⒉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⒊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⒈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⒉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⒊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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