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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怎样缴纳

玖** 江苏-徐州 工商税务咨询 2022.08.02 14:25:34 456人阅读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怎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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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款由经营者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应收缴机关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2-08-02 14:27: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对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如何缴纳做出了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对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如何缴纳做出了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对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如何缴纳做出了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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