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针对担保人吗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针对担保人吗

景** 江苏-徐州 抵押担保咨询 2022.08.11 04:34:03 319人阅读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针对担保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基本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已到期,债务人已经实施了可撤销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不仅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已到期,而且要求担保债权也已到期,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就是主债权,但是担保债权期限如有特别约定,则要具备担保债权期限届满为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其利益为条件,而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担保人的行为损害其利益为条件,其利益损害主要表现为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不能实现。与此相适应,这里的行为人不是债务人,而是担保人。
此外,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还要以债务人没有或者无力履行债务为条件。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和担保权均告消灭,随之担保权人就不再有撤销权;如果债务人虽未履行债务,但有足够清偿能力,能够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权人对担保人没有必要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又实施逃避担保债务行为,这就会对担保权人实现担保债权造成损害。

2022-08-11 04:35:0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上述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人撤销权承担的费用应该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承担的费用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从解释第25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的规定看,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而对其他债权人而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并使其脱逸的财产恢复责任财产上的地位。此时,恢复的脱逸财产与债务人原有的财产作为对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担保。从理论上讲,全体普通债权人包括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全部责任财产范围内(包括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取回的财产),按比例平等受偿。行使撤销权之债权人无权就取回财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撤销权效果的归属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因而,原则上是适用“入库规则”的。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为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
就受领的标的物,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同债权人的代位权场合,在债权人因此所负的返还义务与债务人所负债务构成抵销适状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抵销权,从而获得如同优先受偿一样的实际效果。
在没有抵销场合,应该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具体情形同代位权之诉。

行使撤销权的原因,主体,方式,结果等方面。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撤销权行使者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该撤销权是法律赋予的债权人的打破合同主体相对性的权利。而可撤销合同的权利人的撤销权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合同一经撤销自始无效。撤销权的权利行使人为合同当事人之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履约担保形式
30554人阅读

担保的形式有很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履约担保,那么履约担保形式有哪些种类,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是多少,履约担保期限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履约担保金是多少?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质押
248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抵押质押的相关知识,例如抵押质押优先权具体是如何表现的,那么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分别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抵押质押的区别等,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供大家了解。

担保书的范文
10383人阅读

担保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较为常见,例如交通事故担保书、欠款担保书等,那么 货款担保书,出国担保书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担保书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以及欠款担保书怎么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608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反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抵押反担保是什么,财产反担保是什么,诉讼反担保是什么,以及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法解释
31827人阅读

担保法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那么担保法最新规定有那些,担保法释义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担保法解释全文包括那些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解释,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