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权优先于债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法不可动摇的法则。破产法作为民事特别法,在遵循民事基本法的原则的同时,对导源于民事基本法的一些制度、规则做了限制抑或扩张的规定。就担保物权而言,依照民法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质物或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这样,担保物权在民法上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不受到制约,破产法在继受“物权优先于债权”法则的基础上,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作了诸多限制。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新破产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 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主要有哪些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一、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四、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五、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的形式有很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履约担保,那么履约担保形式有哪些种类,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是多少,履约担保期限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履约担保金是多少?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抵押质押的相关知识,例如抵押质押优先权具体是如何表现的,那么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分别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抵押质押的区别等,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供大家了解。
担保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较为常见,例如交通事故担保书、欠款担保书等,那么 货款担保书,出国担保书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担保书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以及欠款担保书怎么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反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抵押反担保是什么,财产反担保是什么,诉讼反担保是什么,以及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法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那么担保法最新规定有那些,担保法释义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担保法解释全文包括那些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解释,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