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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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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自首怎么认定的

王* 广西-崇左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8.24 15:44:37 365人阅读

特别自首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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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的罪行;
对于自首的犯罪人,法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导致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事实因为证据不充分等原因而不成立,行为人在范围外交代性质相应的犯罪事实的,也成立自首。
犯罪后成立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2-08-24 15:46:37 回复

你好,自首认定司法解释的适量减刑内容:
①基准刑为一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②基准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选择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所影响的刑罚量,一般情况下是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上限的一格(即四至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再视情慎重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③基准刑为十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一般选择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所影响的刑罚量,一般情况下是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上限的一格,(即八至十年有期徒刑),如同时具有其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多可以减至五年有期徒刑。
④基准刑为无期徒刑的,一般选择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所影响的刑罚量,一般情况下是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上限的一格(即十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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