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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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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

母** 河南-新乡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9.01 21:34:50 366人阅读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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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
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三、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四、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2022-09-01 21:35:5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律师会见,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三、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四、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五、不能让当事人使用律师的手机与外界通电话。
六、不能用各种方式与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
七、要注意交流说话方式,不能教导当事人怎么说。
八、禁止疏通关系和承诺案件结果。
九、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十、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刑辩律师必定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既善于保护自己,又善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您好,针对您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会见须持有的证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三、会见的一般程序
1、办理会见手续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羁押场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如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时,还应当出示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出示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确认《授权委托书》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律师。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3、了解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4)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制作会见笔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5、交接手续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6、会见注意事项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2)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3)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4)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5)严格保守秘密;
(6)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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