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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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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量刑通常是如何规定的

陈** 河北-唐山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2.09.04 13:18:39 495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量刑通常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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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次数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3)侵占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急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2022-09-04 13:1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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