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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互联网隐私

肖** 四川-遂宁 人身侵权咨询 2022.09.13 01:57:37 30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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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部门应加强隐私保护立法,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2.司法部门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客攻击破坏犯罪和非法销售“黑卡”等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态势。
3.应督促手机APP开发管理者明示隐私条款,不采用默认勾选方式、不使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开发管理者应采取显著方式引起消费者注意,引导消费者主动阅读、理解相关隐私政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开发管理者应积极推动信息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的研发和部署。对已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加强信息保护。
4.应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
6.消费者应提高自身信息保护意识,认真阅读隐私条款,对于已发现的有可能发生信息泄漏的软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7.《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022-09-13 01:58:37 回复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不能适应网络环境的需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不完整且操作性差。没有考虑到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性。网络经济的开放西和主体的虚拟性,使得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具有与极大的隐蔽性,监管难度打,受害者维权成本高。此外,网络环境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可操作性变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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