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咸阳法律咨询 > 咸阳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有偿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有偿合同与等价有偿原则

有偿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有偿合同与等价有偿原则

张* 陕西-咸阳 合同纠纷咨询 2022.09.14 07:53:25 499人阅读

有偿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有偿合同与等价有偿原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咸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咸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有偿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1.义务与责任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有偿合同
3.行使撤销权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返还义务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二、有偿合同与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的民事活动中的体现,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现代民法对等价有偿提出挑战,认为很多民事活动,比如赠予和赡养,继承等并不是等价有偿进行的,因而等价有偿原则只是一个相对的原则,不能绝对化。
1、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具有相对性
2、在从事转移财产的民事活动中,一方取得的财产与其履行的义务,在价值上大致是相等的
3、在共同从事某种民事活动时,禁止非法无偿地占有他人的财产
4、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应以得到同等价值的补偿为原则,使加害人与受害人的损失额相等等价有偿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有偿交易活动中的表现和要求,等价意味着经济利益的均衡,而公平原则所要求的利益均衡不局限于经济利益

2022-09-14 07:55:25 回复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视为犯罪未遂。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三、处罚原则: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能得逞,其社会危害性要小于犯罪既遂,因此,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因为在未遂的情况下,往往造成程度不同的危害后果,危害程度不同,处罚也应当不同。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是指不是一律必须从轻或减轻,而是由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抵押的概念、特征及种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强制性登记,但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即动产抵押的生效采意思主义。即,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为合同生效(形成合意),若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婚姻家庭法概念及特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法律,此类法律有不同的名称,其涵义也不尽相同。我国的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婚姻家庭法是身份法,它调整的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特别的人伦关系不是出于功利的目的而创设和存在的,而由亲属身份所派生的财产关系也不体现直接的经济目的,它所反映的主要是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职能的要求,带有某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色彩。与市民社会的其他财产法则不同,它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装饰合同纠纷
5893人阅读

房屋室内装饰一直是富有活力的行业,在进行装饰前一般都会签署装饰合同,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最新房屋装修装饰合同有哪些内容,装饰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以及装饰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诉讼
6791人阅读

合同诉讼是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种类之一,当然签订的合同的初衷就是各方达成共识,通过合同来约束各方从而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的,那么合同诉讼有效期时间规定有哪些,合同起诉注意事项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复印机租赁合同
5072人阅读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复印一些东西,有些企业或单位有可能会租赁复印机,那么复印机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复印机租赁合同模板是什么,彩色复印机租赁合同怎么写呢,来了解一下,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4425人阅读

技术服务是现在和未来都十分富有活力的服务形式,今天来为大家介绍技术服务合同范本,那么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it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网络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4731人阅读

技术服务是服务行业中的一种,那么当发生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此类合同的有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