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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是否存在既遂

黄* 黑龙江-鸡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9.16 13:40:47 426人阅读

过失犯罪是否存在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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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
犯罪既遂的条件是: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一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所以,过失犯罪是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过失犯罪,只有当结果发生时,犯罪才成立,不存在预备、未遂、中止状态;犯罪既遂是与它们相对的概念,所以一般也不能说“过失犯罪既遂”。比如,行为人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被害人完全没有遭到人身伤害,行为人无罪;如果被害人只是重伤,但是没有死亡,那么行为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2022-09-16 13:41:4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既遂犯罪属于主观故意,二过失犯罪属于过失,并不是故意,所以既遂犯罪不属于过失犯罪。既遂犯罪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过失犯罪特点
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综合全面考虑,进行正确判断。


一、侵占罪是否存在未遂侵占罪是否有未遂形态呢对此问题,国外学术界存在争议:
(一)消极说,认为侵占罪从性质上看,不允许有未遂犯的存在,其理由是:有变持有为所有的意思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因而实难想象侵占罪的未遂形态;
(二)积极说,认为侵占罪存在未遂,应当以侵占行为是否完成作为区别侵占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认为当行为人表明其持有为所有的意思于行为时,即完成了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既遂;反之,行为人还没有表明其所有意思于行为时,则为侵占未遂。
二、侵占罪既遂应该如何认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理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行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为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三)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四)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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