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您好,针对您的不限购不限贷是什么含义问题解答如下, 限购令是国家为了调控房价、控制过度投资房地产市场而出台的一项政策,所以在购买的时候应该考虑清楚是否适合自己的居住,考察清楚不能轻听售楼人员还有广告的宣传。不限购房屋属于商业用房,因此其水电价格高于一般住宅水电价格,成本较高。其次使用年限较短,一般在40年~50年之间。虽然多位于市中心,购买这样的房子居住,交通便利,生活方便;但在这样的闹市区居住,难免会影响到日常的生活质量。什么房子不限购不限贷
1、如果是住宅用地就是70年产权,但是明显是限购限贷的。如果是综合用地就是50年产权,商业用地就是40年产权,不限购不限贷。
2、40年产权是商业性质的,房子一般是不限购不限贷的,你可以用这套房产来注册公司之类的,房子的水电收费都是以商业用途的费用来收取的,比普通居民用的要贵一点。70年产权是住宅性质的,房子仅能作为住宅使用,不能用来做为其他营利的场所。
3、公寓分为住宅公寓(限购限贷)和商务公寓(不限购不限贷)两种。商务公寓建于商业办公用地上,产权40年;建于工业用地上,产权50年。宜商宜住,可注册公司;不限购不限贷,但不能如住宅那般申请学位,管理费、水电费、二手转让税费等也按照写字楼标准。
4、其中,有少数情况是用地性质以住宅为主的,则产权70年。住宅公寓建于住宅用地上,一般来说面积较小,称“单身公寓”,产权70年,限购限贷。
5、高端商务公寓虽然也是“不限购不限贷”公寓,但它在产品打造上就和普通住宅不具备可比性。如果从关外的一些住宅配少量LOFT公寓的楼盘看,“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因为面积小总价低,而且层高比普通住宅高,不少开发商会做成两层,单价是会比同楼盘的住宅售价要高。以上就是关于不限购不限贷是什么意思的解释了,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一般产权都是在50年内,属于商业性质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续追缴是什么意思
继续追缴意思就是如果被告人的赃款并未全部收缴,将继续给予追缴。
二、如何执行刑事判决中的“继续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继续追缴由执行,于法有据。的不执行,将导致“继续追缴非法所得”内容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刑事判决已对受损害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作出“继续追缴”这一处理,就是对已认定的同一事实再经民事诉讼程序予以确认,不符法律规定。然而,针对该部分的判决是否由直接移送执行,又认为于法无据,不属于执行管辖,不应当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限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对于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中遭受财产损失的被害人,只有在“经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不执行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这一救济权利的行使不能。如此,实际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被告人不愿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纸判决文书,却无法获取近在咫尺、可供执行的财产,实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
“继续追缴”的执行应当及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其
一,虽然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明确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仅是在案件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对于非涉案财产的一种合理、合法保护。而对于生效判决中“继续追缴非法所得”之类的财产部分,法律并未作出同种限制性要求。其
二,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尚且应该以侵权者的合法财产承担无限的民事赔偿责任。其
三,刑事犯罪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相比,其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重,如果造成的损失不能由犯罪者的合法财产来进行弥补,那只能是对犯罪者的纵容和对守法公民的伤害。因此,从立法精神来看,如果刑事违法所得的追缴仅限于犯罪所得物,不能逾越其合法财产这道鸿沟,反而不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对实体权利保护的效果,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继续追缴是什么意思
继续追缴意思就是如果被告人的赃款并未全部收缴,将继续给予追缴。
二、如何执行刑事判决中的“继续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继续追缴由执行,于法有据。的不执行,将导致“继续追缴非法所得”内容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刑事判决已对受损害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作出“继续追缴”这一处理,就是对已认定的同一事实再经民事诉讼程序予以确认,不符法律规定。然而,针对该部分的判决是否由直接移送执行,又认为于法无据,不属于执行管辖,不应当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限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对于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中遭受财产损失的被害人,只有在“经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不执行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这一救济权利的行使不能。如此,实际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被告人不愿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纸判决文书,却无法获取近在咫尺、可供执行的财产,实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
“继续追缴”的执行应当及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其
一,虽然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明确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仅是在案件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对于非涉案财产的一种合理、合法保护。而对于生效判决中“继续追缴非法所得”之类的财产部分,法律并未作出同种限制性要求。其
二,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尚且应该以侵权者的合法财产承担无限的民事赔偿责任。其
三,刑事犯罪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相比,其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重,如果造成的损失不能由犯罪者的合法财产来进行弥补,那只能是对犯罪者的纵容和对守法公民的伤害。因此,从立法精神来看,如果刑事违法所得的追缴仅限于犯罪所得物,不能逾越其合法财产这道鸿沟,反而不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对实体权利保护的效果,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