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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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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指坐牢坐到死吗

曾** 陕西-西安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09.25 18:34:13 319人阅读

无期徒刑是指坐牢坐到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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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 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2、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中国刑法没有采取这种制度。

2022-09-25 18:35:13 回复

1、无期徒刑通常并不是坐牢坐到死的。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很多老百姓听说一些罪行严重的人被判为无期徒刑时,心理会感到安慰。因为他们认为无期徒刑就是要把牢底坐穿,认为被判者余生都在监狱度过。如果您也这样认为的话,就是把我国的无期徒刑与某些国家的终身监禁混淆了。
那么我国的无期徒刑是什么?在我国无期徒刑可以称为“有期徒刑”,当然这里的有期徒刑是需要打引号。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判无期徒刑者,在坐牢期间,有悔罪或者是立功的表现,还是可以减刑,但是这种减刑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就是要服刑满了两年以后才可以减刑,减成20年到22年。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并不必然会坐牢到死,执行过程中会根据其的表现进行适当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不一定坐牢坐到死。无期徒刑可能终身监禁,也可能减刑减为有期徒刑,或者假释。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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