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的店名是可以更改的,只要经营者没有改变是不需要注销重新办理的,只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扩展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当地对营业执照的地址的要求是唯一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公司不能用同一地址办理营业执照,则应按照规定处理。
公司同址的原因就是原经营者没有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房产所有者又出租该地址。如果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开业登记手续,注册地址占用解决方法如下:
1、原公司办理变更、注销手续。联系到原经营者的常规操作,可联系该公司,要求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工商系统地址库会更新,地址占用问题就解决了;如该公司已不打算经营,可联系办理注销手续。
2、办理地址撤销手续。 需要房产所有者的配合,到所属的工商分局递交承诺书,由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填写,会有工商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批准,完结撤销手续。这样该址就能进行注册登记。
3、换新地址注册。如果原注册公司不配合,产权人也不愿签承诺书,那就只能选择其它的合适经营场所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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