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那三个月的失业金按限定予以保留,因为你第二次是辞工不干的。具体是因为什么原由以及可否符合领取要求,建议你拨打12333详细询问。申办爱人资格: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
可以,有这个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刑满释放人员都可以享受类似政策,应该符合相关条件。对刑释人员要积极安排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对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给予6个月以内的过度性生活救助金(比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所在地司法机关协调民政局发给。《监狱法》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拓展资料: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情况对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应该各部门联动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把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并结合刑满释放人员的不同分类管理,第一对于有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应该由派出所和司法所共同完成帮教工作,并制定帮教措施,按照定期走访定期汇报的工作思路,掌握他们的动向,对表现良好的人员可以转出重点管理人员。其次对于刑释人员满三年以上和不满三年的可以分类管理,不满三年的要重点管理,并制定管理措施第三对满三年并在这三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建立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对于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可以组织成立一个创业基地,这样不仅能够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同时也可以解决安置帮教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解教人员及家属见面交流对接,确定帮教人员,制定“帮教协议”,健全衔接、登记、跟踪回访等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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