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胜诉权。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法律救济手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3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执行,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案情都比较简单,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原告直接拿着欠条。 2、但民间借贷纠纷却是时间拖得最长的案件类型之 一,因为很多时候被告欠钱后就避而不见,如果一旦被告找不到,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则需要公告送达2次,每次的公告期均为60日,且公告期不算在审限之内。 3.一般来讲,立案后,经过案卷分发,制作诉讼材料,然后通知原告缴纳公告费,制作开庭公告,传真到报社,等到见报,然后经过60日公告期及30日举证期,公告到期后开庭审理,再公告见报后,判决书生效,所以,顺利的话,从立案到判决生效,大约需要六到八个月左右。 4.经过公告的案件,必须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5.如果能找到被告的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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