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对下落不明债务人的追债途径: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讼,追讨债款。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对于担保人担保直到债务偿有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人担保直到债务偿有多久
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法律上视为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二年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法律不再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自行决定法律对什么时候结案有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从立案开始,法官会结合案件多少、送达情况、被告是否配合等安排开庭时间,一般情况大概在一两个月之后开庭,如果被告联系不到、不配合、案件复杂需要调取证据的一般开庭时间都会延后。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