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以下两种方式:
1、提起撤销权之诉,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以不合理的转移为认定。
1、我国公民对于自己的财产拥有处分权,但是在债权债务中以不合理的手段或价格来处理财产,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2、债务人对债权人是负有偿还的义务的,也就是说,债务人如果在还债前以极低的价格或其他不合理的手段处理自己的财产,实际上有可能会损失到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行动建议:
1、为转移财产,通常是以低价出售或是无偿转让或是放弃权力为主要表现方式。
2、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必然会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受损,因为如果债务人无法还款,债务人的相应财产是可以进行清肠的,但如果债务人已经处理了自己的财产,会导致债权人彻底无法要求对方还款。
3、对此,债权人一定要注意收集好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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