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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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应该遵循的原则是:
1、遗嘱优先原则;
2、保留胎儿遗产份额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原则;
4、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份额均等原则;
5、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6、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7、适当照顾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物尽其用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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