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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是什么?具体的进行时间是多久?

曾* 黑龙江-大兴安岭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0.13 08:53:00 2556人阅读

我朋友最近在处理有关公司自行清算的事情,但是他之前没有遇见过类似的问题,所以来问问你们,希望可以得到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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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2020-12-10 18:32:4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截止时间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因此,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下,企业破产法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也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原因,而只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 对于资可抵债的清算的责任人是公司股东,其程序公司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股东应该组织清算,逾期不组织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组织清算。股东组织自行清算的,应该组织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清算分配方案,应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变价和分配。分配结束既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公司要进行清算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之后会进行清算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1、在劳动者辞职后,如果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其离职工资。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其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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