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嘉兴法律咨询 > 嘉兴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请问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吗

请问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吗

李* 浙江-嘉兴 劳动合同咨询 2022.10.26 11:50:59 404人阅读

请问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嘉兴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嘉兴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2-10-26 11:52:5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约金】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书样本
8990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书的若干样本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书规定有哪些,以及简易劳动合同书内容,劳动合同书格式规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7068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合同类型之一,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以及劳动合同申请书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
78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的相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以及员工住院病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欺诈
45551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运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一般正式入职后,相关单位都会与我们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有时就会发生劳动合同欺诈的情形,那么究竟什么是劳动合同欺诈呢,劳动合同欺诈方式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
10058人阅读

小编为大家介绍变更劳动合同有关知识,那么变更劳动合同手续是什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