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赔偿损失。即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致人损害后,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这是适用最广泛的承担责任方式。
第
二、返还财产。即指侵权行为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获得的财产移转给原所有人或其他合法的权利人。
第
三、恢复原状。即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
第
四、停止侵害。即指侵权行为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
五、排除妨碍。即指侵权行为人排除由其行为造成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您好,针对您的共同侵权责任怎样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共同侵权的数个行为人必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数人侵权情形下,如果构成一般侵权,数个行为人分别根据各自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承担按份责任。如果构成共同侵权,数个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行为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连带责任的重要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害人请求权的保护,确保受害人获得赔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几种特别侵权行为:
(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
(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底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
(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指要有侵权损害事实,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指行为需有行为能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则实行无过错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均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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