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静海区法律咨询 > 静海区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苏州微小企业强征怎么样赔偿

苏州微小企业强征怎么样赔偿

陈* 天津-静海区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10.26 13:48:28 388人阅读

苏州微小企业强征怎么样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静海区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静海区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微小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5、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

2022-10-26 13:49:2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微小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6、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

1.被征地农民申请将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换算推记相关手续:⑴将其个人分账户资金,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适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单位、个人合计缴费比例,换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不足1个月的尾数按1个月计算);⑵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为基准点,向前逐年逐月推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推记过程中遇到已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重复推记,跳过该时间段继续向前推记,最早推记至本人16周岁;⑶根据上述换算缴费年限推记后对应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推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2.被征地农民按上述办法置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被征地农民已领取一次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予以退还,并恢复原缴费记录后,再办理置换手续。3.对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男年满46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36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将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后,合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可在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填写《苏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段大龄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补足缴费申请表》,申请办理补足缴费15年手续。补缴对应年度按推记后的最早缴费年限再向前推移的办法确定,补缴金额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适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补缴对应年度单位、个人合计缴费比例计算,其中按个人缴费比例计算的部分,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并一次性缴清;按单位缴费比例计算的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

1.被征地农民申请将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换算推记相关手续:⑴将其个人分账户资金,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适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单位、个人合计缴费比例,换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不足1个月的尾数按1个月计算);⑵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为基准点,向前逐年逐月推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推记过程中遇到已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重复推记,跳过该时间段继续向前推记,最早推记至本人16周岁;⑶根据上述换算缴费年限推记后对应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推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2.被征地农民按上述办法置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被征地农民已领取一次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予以退还,并恢复原缴费记录后,再办理置换手续。3.对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男年满46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36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将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后,合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可在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填写《苏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段大龄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补足缴费申请表》,申请办理补足缴费15年手续。补缴对应年度按推记后的最早缴费年限再向前推移的办法确定,补缴金额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适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补缴对应年度单位、个人合计缴费比例计算,其中按个人缴费比例计算的部分,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并一次性缴清;按单位缴费比例计算的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