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法人私账转账给别的私账能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法人把公司账户上的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上不属于违法行为。公司账户是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公司账户转个人账户的用途可以是给员工(包含法人代表)发放薪酬福利的日常转账结算以及借款等其他结算需求,但要注意转账要是小额,非多次转账才可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第三十四条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扩展资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最好是个人账和公司财务分开管理,如果走个人账户一般需要有正式的书面声明
对于私人对私人账户转账需要交税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的账户转账到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数额不大,税务上解释的过去,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一、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取现,这样做账,从公司账和现金账上貌似没什么,但是有两个问题:
1、银行对账单上体现的不是取现,而是转账;
2、身为出纳人员,如果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这本身就是违规,一旦有检查等事情的话就更说不清了。
二、公司打款给个人,做账方法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三、帐务上可以这样处理,但是要注意税务风险:
1、如果是打给公司的关联方,比如说:法人、股东、股东的家人等等,长时间往来帐务都不清理,有可能会被税务视同分红,按照金额0.20交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也是一种变相的抽逃注册资本;
2、同样,以公款为个人购买车辆,房屋等也“享受”这种关怀-视为分红;
3、最好是不要直接打个人卡,实在要用钱,可以分多次开现金支票,那样风险就小很多,可操控性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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