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孝感法律咨询 > 孝感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法律咨询 > 我想了解一下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

我想了解一下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

尚* 湖北-孝感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咨询 2022.10.27 17:52:41 307人阅读

我想了解一下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孝感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孝感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2-10-27 17:53: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 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 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①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
②没有设置明显标志
和采取安全措施;
③由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 成了他人的损害。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免除民事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这是说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的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义务,是导致侵权的根本原因。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适用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加以调整。
(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尽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5)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ttttt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 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 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①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
②没有设置明显标志
和采取安全措施;
③由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 成了他人的损害。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免除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5240人阅读

建设工程设计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那么究竟什么是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该怎么写呢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