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17-10-16 13:45:21 回复抵押权采用生效主义,即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方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具备法律效力,自然不能对抗经过登记的抵押权,这就为大家解答了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这个问题,
2017-10-16 13:38:21 回复抵押于质押的区别是:
1、抵押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也可以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质押的质押物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也可以是权利,如存单、汇票、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等。
2、抵押的过程中抵押物还是在抵押人的手中,而在质押的过程中质押物必须存放在质押权人手中。
3、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是动产的,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自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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