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百色法律咨询 > 百色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针对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怎么办理

针对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怎么办理

魏* 广西-百色 土地承包咨询 2022.11.02 07:45:36 300人阅读

针对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怎么办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百色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百色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自建房需要向房屋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土地权属材料: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二、商品房是否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真正的商品房是要有五证两书的,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需有的你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是地产公司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地产商用的是农业用地,
我们叫城中村改造房,就是原来是农村的地方因为城市扩展把农业用地占了,给原来有地的农民分的地方居住,叫城中村,不法地产商又把着些地皮买来盖成楼房卖给群众,获得暴利,所以这些房子买的一其他房子便宜的多。了解了房子,再说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一般正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或70年。而没用土地使用证的话,如果政府要在着个地皮上因为城市规划要发展的话,政府可以无条件的叫你们搬迁,拆除房屋,并且政府不予以补偿金钱,因为你没用土地使用权。千万不能因为贪图便宜而买这种房子。都是一样的只要开发商有就行,一般来说,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在项目开发时都已经办好,是整个项目的土地证,通俗的理解就是一幢楼房就一个证,没有分到户。
三、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022-11-02 07:46:36 回复

算。土地都是国家的,新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不动,但是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在上面想建什么建筑,都必须要到当地建管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了才能建,因此,私自建房不属违法行为,但属于违章建筑。《土地管理法》。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继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为如下两种情况区别办理: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旦畅测堆爻瞪诧缺超画第五十二条明确:“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若被继承人在该土地上未建房屋,则继承人不能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
2、若被继承人生前在该土地上建有房屋,并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继承人可待办理继承公证后再行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具体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46194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5470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8385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