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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公司债券应注明的内容有哪些

董** 山西-忻州 融资借款咨询 2022.11.04 05:53:46 404人阅读

请问一下关于公司债券应注明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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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
公司债券募集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2022-11-04 05:55:46 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内容不含税怎样注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一般都涉及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条款。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一般都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价格是否含税,属于合同双方自由约定的范畴,并无强制性规定合同价格必须含税,也没有规定合同约定价格不含税属于无效约定。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从以上规定看,合同内容可以注明相关价格不含税,但不能约定可以据此不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您好,关于合同内容不含税该怎么注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一般都涉及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条款。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一般都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价格是否含税,属于合同双方自由约定的范畴,并无强制性规定合同价格必须含税,也没有规定合同约定价格不含税属于无效约定。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从以上规定看,合同内容可以注明相关价格不含税,但不能约定可以据此不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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