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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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说法,但是因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并未消除,对同居关系纠纷怎么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在我国,非农业户口是不可能将户口落在村集体的。只能落在高一级的乡镇政府所在管辖户籍的命名街道。俗称集体户(城镇户口的一种)。然后居住地可以落在你所在村,并受村集体管辖和领导。然后,在户口管理上来说,你已经脱离了农业集体的性质。不再属于农业村集体利益权利人范围。我国农村户籍制度由于监管不利,出现许多,不可能但存在的特殊现象。均由当地管理或者你个人走关系获得。不在正常保护范围内。重点:宅基地是农村村集体为本村村民居住提供的住房保障,只提供给本村村民。本村村民的定义是,具有本村村集体农业户口的权利人。2015年国家正在逐步推行,土地确权。包括农耕地和宅基地(都是农业户口权力人),改革后如果许可土地流通(流转),到那时,你才有可能以非农业身份享有宅基地的,租用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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