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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兄妹都己成家,又没房屋纠纷怎样才能分户?

ask****085 四川-眉山 其他咨询 2017.10.17 23:14:58 1458人阅读

请问下,兄妹都己成家,又没房屋纠纷怎样才能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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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3333条

分户是你的权利,你可直接要求,可电话联系!

2017-10-17 23:2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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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2019-01-18 06:31:1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698条

分户问题建议咨询下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2017-10-18 08:24:0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兄妹间房屋遗产纠纷要要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提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但是不管你兄妹几个。对于如何分割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将来谁继续使用安置房屋的问题。如果拆迁后还建房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都是按一户来计算的,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但是并非使用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提讼的方式,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直管公房所有权是国有的,你只是使用人,你们兄妹之间可进行协商,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

但是不管你兄妹几个。对于如何分割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将来谁继续使用安置房屋的问题。如果拆迁后还建房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都是按一户来计算的,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但是并非使用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提讼的方式,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直管公房所有权是国有的,你只是使用人,你们兄妹之间可进行协商,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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