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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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优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 (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但不是唯一情节、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8)导致被害人死亡,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5)挥霍诈骗的财物; ( 4)诈骗救灾、抢险、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3)诈骗法人
防汛、优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 (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但不是唯一情节、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8)导致被害人死亡,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5)挥霍诈骗的财物; ( 4)诈骗救灾、抢险、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3)诈骗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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