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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公司变更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怎么写

姚* 广东-广州 公司变更咨询 2017.10.19 09:11:35 1163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变更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该怎么写,请知道的朋友告知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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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变更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范本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_____万元减至_____万元。公司已于减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lO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报纸名称)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已有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以上债务清偿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没有债权人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原有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全体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017-10-19 09:2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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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工商局: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报刊》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公司截止董事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公司(章)
××公司董事会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
1、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

2020-12-09 04:16:21 回复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
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
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民法通则》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同法》
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你好,对于法人变更工商债权债务会撇清吗,关键问题是,你所说的法人正确的说法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换了另外一个人,也并不影响公司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一个职务,公司财产不属于他所有,而是属于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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