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上课质量差能否要求退款,要看具体情况,上课质量差是低于标准,还是只是家长的主观意识。
1.消费者和机构签合同时,应约定网课质量标准,若无约定则参考通常标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行动建议:
家长在给孩子培训机构时,可以先去试听课程,孩子在上课时可以旁听,如果老师上课真得存在问题,可以录下上课视频作为日后要求退款的证据。
1、双方属于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已事实成立生效并已开始履行;
2、你以没时间要求解除双方的服务关系退还培训费,关键要看合同是否有关于退费的约定,你方在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解除服务合同;
3、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该类条款是否有效要看新动态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尽到告知、明示的义务。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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