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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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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谷* 辽宁-本溪 遗产继承咨询 2022.11.13 18:47:23 337人阅读

配偶去世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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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配偶去世后其个人财产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该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2-11-13 18:48:2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配偶去世财产分配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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