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宅基地法律咨询 > 请问一下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有效吗?

请问一下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有效吗?

严** 广东-深圳 宅基地咨询 2017.10.28 18:12:19 153人阅读

你好,我跟我弟弟都结婚了,现在我想建房子,向我们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我们家的宅基地面积已经够大了,让我跟我弟弟自己分配,请问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有效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是对使用权的分配,只要你们都是村集体户口,是可以分配使用的,不涉及集体用地所有权的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是有效的。

2017-10-28 18:20:1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虽然宅基地属于所有,但是合同约束的是合同双方,因此你跟你弟弟要是能达成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双方没有异议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2017-10-28 18:14:19 回复

国家明令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允许抵债、转让的。
至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集体组织同意的,则另当别论。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您好,应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
1)宅基地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较短,提讼时,受让人尚未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格也无明显变化的,确认合同无效后,可以简单采用相互返还的处理方式;  (
2)提讼时,受让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较大的翻新改建,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上升的,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后应当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在判决买受人返还宅基地和房屋的同时,还应当判令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对房屋的翻新改建费用。对于房屋和土地的升值利益,也应按照一定比例由出卖人对买受人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比例的确定,应当属于人民自由裁量的范围,主要应当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加以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