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熟人介绍,口头装修协议,总价18000
ask****41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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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8 20: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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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熟人介绍,口头装修协议,总价18000,初期支付10000。施工过程中工头无故停工,第一次停工7天,第二次一天半,第三次再次停工,此时已开工41天,墙面仍旧凹凸不平,墙角S型,且在开槽水电路过程中,毁坏墙体,后来用腻子粉遮盖,业主提出质疑,但是工头态度恶劣,说是业主事多,不与配合,并表
明自己不想干了,以此威胁业主。在与工头协商未果,业主想要终止施工后,工头再次提出支付剩余部分款项,由于此时距离完工还有很多项目没有完成,也没有验收,业主不同意过多支付。停工一个月后,距离开工87天时,业主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工头起诉业主再次支付129000元的工程款。业主气氛之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前期墙面施工存在技术问题,石膏并未找平,腻子粉又过厚,墙体已经出现开裂掉块现象,后期房子进行了墙面部分返修,吊顶,安装窗台过门石,返修卫生间地面等工程,但依旧未完工入住。工头一个月后起诉,此时业主只留有照片作为证据,而且依旧留有装修不合格的现象,请问业主可以以工程延期,工程未完成,装修质量验收不合格为由提出让工头赔付的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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