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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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本提问是2010年的,刑法在此后作出修改,为防止误导其它网民,现对此问题的回答修改如下。你讲述的这情况,属于盗窃罪中“入户盗窃”情形,不论涉案金额多少,都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你可以报案。法律依据: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各省对数额较大情形的规定不同,达到标准的就应当立为刑事案件。 以山西省盗窃刑事立案标准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施行,依《解释》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刑事案件具体执行的数额标准为: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起点;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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