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将户口转回农村,也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 被录取的公务员已经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正式编制),就不能同时享受农民的待遇(征地回迁)。因此就必须是非农业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如果属于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事业单位或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也是不可以。
农民进城买房难度大,所以只好卖了宅基地当首付,这样划算吗的的确确把宅基地卖了,有偿转让土地可以带来的收入解决房子的问题,但事实上,用这种方式解决首付款问题是双赢的吗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低廉的价格谁来承担呢而且这么便宜的地基转让费用可以应对城市的房价吗而且城市消费这么高,对于农民来说,或许是杯水车薪。卖了宅基地当首付往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后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那就是耕地的问题,未来的生存问题,城市的工作问题以及老人和小孩的各种开支,都不能忽视。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也得需要资本。如果农民进了城之后还要承担贷款压力的话,真的很辛苦。做出选择都是需要考虑到自己当时的经济实力的,农民进城买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时间。进城买房当接盘侠也不是不信,但是需要寻找合理的途径。如果没有技能,收入也不高,即使麦地买了房也不能立马拥有舒适的生活,而且也很难很快地适应城市的生活,社会风俗和乡土观念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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