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陇南法律咨询 > 陇南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张** 甘肃-陇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17 06:49:24 451人阅读

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陇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世俗的理由而对人们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意图损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本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有: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获得文书,鼓吹暴力或种族仇恨的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2022-12-17 06:51:24 回复

构成特征主要包括: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的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