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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介绍开普通发票怎么处罚?严不严重

ask****401 上海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0.30 20:38:35 1人阅读

帮人介绍开普通发票怎么处罚?严不严重?如果钱是经我手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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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421条

您好,这个事情建议不要再做了,是有刑事立案风险的。

2017-10-31 09:1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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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发票类犯罪新设的一个罪名,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并处罚金。”刑,

2020-12-09 06:31:34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25600条

涉嫌虚来增值税发票罪,如果钱经过你的手,你就是主犯

2017-10-30 21:05:59 回复

这种情况可能涉嫌税务方面的买卖发票犯罪,或者虚开发票方面的犯罪,应当及时地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参与。

关键取决于虚开的金额和造成的税款损失,分为三个阶段。追问:如果金额在400不到税额在50多呢?回答:太大了,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票罪量刑标准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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