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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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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什么?

朱* 新疆-省直辖 刑事立案咨询 2022.12.25 08:57:15 402人阅读

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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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条件是: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涉嫌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的通知》第一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2022-12-25 08:59:15 回复

对于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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