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告诫书不能撤销。
公安机关向家暴者出具告诫书的行政法依据是以《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规定为依据的,家暴者应当严格执行告诫书上的内容: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依据《中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被取保候审,即这个案件还在走刑事诉讼的公诉程序。公诉案件原告是国家机关即检察院,被害人只是依附于国家机关。因为这个案件正在走公诉程序,被害人提出自诉的是不会受理的,但被害人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会受理并在刑事诉讼流程结束后开展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是没有权力提出撤案的,只有公检法在查清案件事实结案后认为该案件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批后方能撤案。自诉案件、民事诉讼被害人(原告)才能提出撤案
依据你叙述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建议及时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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