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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84年和继父结婚

ask****106 江西-南昌 行政诉讼咨询 2017.11.04 20:20:07 1人阅读

我母亲84年和继父结婚,06年因继父使用暴力在民政局和继父办理了协议离婚,实际是继父儿子要他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就是为了把房产归到他父亲一人名下,当时我母亲因害怕暴力,继父仅支付了2万元补偿,共同房产归继父所得,当年房产价值20多万元。而后几个月两老人又和好在未办理复婚手续又在一起生活了三年,09年我母亲中风住院,继父就把我母亲赶出来了。现在继父去世,其儿子要过户房产需我母亲签字,我母亲因当年对方的行为造成心理伤害,不愿意去签这个字,现在对方儿子上诉到法院,说我们败诉要承担所有诉讼费用,这真是让老人接受不了,我们又不争夺房产,就是不想去签这个字,因为感觉很耻辱,我母亲想起当年的事情绪就很不好,现在不去签还要自己出钱,老人难以接受这种不平等的事情,请问不去签这个字,最后我们一定要承担这个诉讼费用吗?请帮忙指点,谢谢好心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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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17-12-01 19:3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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