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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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当时采取了不满足公司规定的行为去欺骗客户,不然,如果员工是按公司指示行事,则他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是前者,你们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偿。
少数公务员不仅参与非法民间借贷,而且利用所处政府部门的权威,胡乱出席一些宴请及会议,给群众造成非法集资人与政府官员关系密切、资金投入不会有风险的印象,更有少数公务员直接参与介绍、担保资金给非法集资人员,以此获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表示,在审理非法集资的案件过程中间,只要当事人要起诉担保人,对这类案件,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在审理非法集资的案件过程中间,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对这个案件的担保,我们在审理这个案件中间不因为一部分当事人他的非法集资犯罪就认定整个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没了,这不行。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当事人要起诉担保人,对这类案件,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这是公务员为非法集资担保的相关内容,请参考
.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2.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3.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4.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5.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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