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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的结婚证丢了,我老婆的那本没丢

ask****039 江苏-苏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17.11.06 22:59:35 227人阅读

我本人的结婚证丢了,我老婆的那本没丢,用那一本办理落户手续,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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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2017-12-07 10:23:42 回复

【法律意见】
1、按照有关规定,不是户主,家庭成员中任何人都可以办理,去村或者居委开出补办户口本证明,凭证明带上户主的身份证和要去办理的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
2、只要有户主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有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般不会被冒领,因为需要相关的证明才能取钱。
如果本票遗失或者损坏,付款方需要带着个人证件以及本票的存根向开票银行申请取消。
银行会在这张本票上留下特别信息,表明这张本票已经取消,任何接收这张本票的银行都会看到这个信息。
本票取消后,银行还会有30天的核实期限,如果这30天内没有人兑付这张本票,钱就会退回到付款方的账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本丢了,补办一本,以前的那本会被注销掉,不能用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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