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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身上两处伤残如何算伤残等级

罗** 河北-石家庄 工伤纠纷咨询 2017.11.08 11:12:15 10429人阅读

我朋友在交通事故受伤了,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所以请问身上两处伤残如何算伤残等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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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解析:
1、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2、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2022-05-07 16:4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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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器官或者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也就是说你的伤情可以晋级为九级伤残!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2个月。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2017-11-08 11:1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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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5 晋级原则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因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多处伤残的情况并做晋级处理,得出的是一个综合性的伤残等级,不会出现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因此,多处伤残的工伤职工只需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计算待遇即可。以上就是对工伤鉴定两处伤残怎样赔偿需要怎么认定的解释。

2020-12-18 03:45: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般情况下,在同一次事故中有两处九级伤残可以提升一级,赔偿按照八级伤残来赔偿。  
2、工伤八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3、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8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7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5、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以相加,按重者定级,如果多个伤残等级相同,最多可以晋升一级。工伤职工多处受伤,分别鉴定为七级、八级、九级伤残的,按七级伤残定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B16180-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治疗终结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至多3个人就可作出认定。
相关能力鉴定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对伤残复杂如何办,复合伤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评残标准已有规定。世界本身是复杂的,职业伤害也多种多样,工伤职工的残情的复杂程度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显然,国家标准不可能评列所有伤情,而我们可以根据10个等级的框架和其相应等级及残情进行评定。基本做法是: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的职工,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根据这个评残原则,许军有两部位受伤,应首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残,双肺叶切除单项评残为5级,生殖功能重度损伤单项评残亦为5级。根据晋级原则,许军有两个5级,可晋升为4级。有了晋级的规定就可以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许军达到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这里要说明,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退休不叫提前退休,而改称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因为工伤致残职工只要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就可以退休,从来没有年龄和工龄条件的限制,不存在是否提前的问题。提前退休是相对养老保险而言。现在经过工伤保险改革,就要把工伤全残退休与养老退休区别开来。这里只是提法不同,实质还是办理退休。一般来说,1~4级工伤职工的待遇略高于正常退休职工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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